张德宝写的《围剿李银匪帮》(见《包头史料荟要》第九辑)一文,在知情者中引起一些反响。为把史料搞翔实,现根据我所调查和查阅来的材料,做如下补充、订正。
一、李银匪帮被歼时间
张德宝在文章中说"一九五0年,秋末"。
秋末,按照群众的习惯,农历八月十五日为"中秋",1950年的中秋是阳历九月二十六日,秋末应是阳历10月底或11月上旬。
据1950年7月14日《包头日报》报道:"我清剿部队于本月10日将该股匪包围于阿善沟,于晨四时开始进击。战斗于下午二时胜利结束。"从中可以证明,李银匪帮被歼的准确时间是1950年7月10日,而不是"秋末"。
二、关于李银匪徒活动的地区
张德宝在文章中说:"他手下的匪徒多数是他家乡附近川畔上的人。根据"兔子不吃窝边草"的土匪信条,这股土匪从不在沟门南边川畔上作案,他们抢劫的范围在石拐沟镇四周的山区:北起固阳县以南,南到石拐沟镇的白狐沟、河滩沟,东从该镇的大发窑街,西至鸡毛窑村"。
镫口附近村的老人们一说,张德宝文章中所说的土匪活动地区,是张板楼股匪,而不是李银。李银的活动地区:北到阿善沟,南到黄河边,西到包头,东到沙尔沁。
1950年7月12日《包头日报》在报道围歼李银时也说:"该股匪共一二八名,以李匪银为首。……经常在市郊附近出没"。
给李银家当了多年长工的赵玉城说:"李银就是离不开家门的货。日本人在时,他当村自卫团团长;日寇投降后,傅作义部队有个刘志辉,因为空额吃的多,怕上边查出来,就把李银的自卫团编到了部队,他当时只有三、四十个人,就给了李银个团长。可部队到了后山,李银和这些自卫团员不想离家,便都跑回来了。"1948年,我军第一次解放包头,李银就投降了解放军,可我军一撤出包头,他怕跟上解放军走远,就叛变了。九•一九"起义后,李银被编到十二旅,听说要远调,就叛变成土匪,走上了绝路。
当地的老乡一致认为,李银不是"兔子不吃窝边草",而是瞎了眼的耗子,离不开墙根。
三、关于李银的罪恶
张德宝在文章中说:"在这方圆几百平方里山区居住的老乡,便成了李银匪帮欺凌和掠夺的对象。横行霸道的李银匪帮每当秋后逼迫山区的老乡向他们交米、面、肉、粉条和大烟等农产品,不交便遭毒打和绑架。"绑架",土匪的黑话叫"请财神"。公开反抗者就有生命危险。在当时世道,李银手下的兄弟们打死几个人,包头的县衙门睁只眼闭只眼,从来不敢过问。平时,外地的车来石拐煤窑拉炭,凡让李银匪徒碰见的,都得交些过路钱,否则先把人打一顿,然后扣下车马,限期让你拿钱来赎。"
解放前,盘踞石拐的土匪的确是这样。解放前,李银不仅没有在石拐一带活动,也没有为匪,故上述罪恶不是李银匪帮干的。
李银为匪,主要是在解放后。对他的罪恶张德宝在文章中说:"和平解放后,大土匪李银与刘万春之流暗中勾结,互相策应,无视国法,有恃无恐,继续作恶,公然在五O年闯进包头城,夜抢大商号广恒西"。
就上述罪恶我觉得,不会对李银判处死刑的。当时对李银判处死刑的主要根据是什么呢?根据1950年11月5日《包头日报》载,绥远省人民法院刑事判决(法刑字第七二六号)称:"被告李银旧军人出身,在四八年我军解放包头,投降我部我军撤退,该犯乘机叛变,将大格齐北铁路电线破坏,狙击我军后撤,并把我张区长及通讯员张万银等二人杀害,抢劫人民财物。"九•一九"起义后,该犯甘与人民为敌,在部队内煽动士兵,散布谣言,并主动策划叛乱,于今年五月九日由该犯率领全连(一一二人,携带步枪七十支,机枪一挺、手枪五支)武装叛变,当时令其通讯员枪杀该连副连长任进臣。叛变后,受美蒋匪特指使,组织'反共救国军'任伪团长,积极派遣匪特,潜入起义部队,策划叛变,先后有包头军分区独立团贺一鸣、武福应、张占彪(即小老虎)等多次叛变,携械投入该匪伙内。该匪盘踞包头附近,曾袭击西脑包,积极进行所谓"敌后游击"要攻占我包头,在公胡洞狙击我人民政府水利局汽车,抢劫军服、现款及收音机等物品甚多,并指派匪徒潜入包头市绑架广恒西经理(商会会长),勒索人民币一亿二千万元,料面五两五钱,球鞋一百双"。
四、李银是投降,不是俘获
张德宝在文章中说:"当我们从山上追击下来,与堵击部队南北合围,象地里抓兔子似的把土匪从黄沙帐中一个个撵出来,俘虏了包括李银在内的四十多名土匪。
但当地的老乡说,那次战斗就根本没有抓住李银。1950年7月12日《包头日报》报道剿匪情况时也说:"此役除匪首李银漏网只身逃跑外,其余土匪或被击毙,或被生俘,该股匪至此已完全解决。
又据《包头日报》7月19日消息:"股匪李银、张板楼、郭宝达、邓清山等,被我二十二师、骑兵一师、蒙骑四师各一部于本月十号、十三号先后在阿善沟、大榆树滩两次围剿中,除李银等少数残匪逃跑外,全部歼灭了"。
根据上述材料证明,李银当时并未被俘获。
那么,李银是什么时间投降的呢?
曾在李银匪部为匪的侯富喜说:1950年农历5月25日(公历7月9日)夜,我们共一百多人,住在阿善沟黑山周围各个山洞内,突然被解放军包围,我在这次被俘了,听说李银一个人跑到海溜树煤窑。以后逃散的人又找着李银,共聚集了十几个人,就在沟门、古城湾一带活动。因他们人少,地形熟,好隐蔽,二十二师剿了几次,也没逮住李银,就让六大村保李银回来。当时和李银一起回来的李月厚,沙尔沁人;郭二亮,土合气人;薛正华,黑麻板人;吕存罗、吕贵罗兄弟两个,镫口村人。吕家兄弟俩后因包犯人暴动的问题,被镇压了,其他人现在都活着。李月厚和郭二亮编入部队,不久转业,享受转业军人待遇。"
根据侯富喜提供的情况,我访问了李月厚,他说:"保李银回来是阿善沟门张罗林给送的信。李银见到信后,晚上集合起人,说要去交械投降,便把人带到镫口村住了一夜,第二天到沙尔沁向二十二师交了械,又住了一天就被送到归绥。我们被关起来审查了一段时间,就被编入了部队。李银没和我们在一起,听说他以后被镇压了。我和阎玉贵在部队呆了几年,后转业回了家。我们交械投降的时间大约是农历七月中旬,因为我到归绥受审后编入部队,在部队领过八月十五的月饼吃"。
根据李月厚提供的线索,我找了张罗林,他说了以下情况:"保李银回来交械是我送的信,信是由王更生(已死)写的,共写了四、五张横格纸。内容大意是讲全国已经解放,靠台湾的蒋介石没有指望,劝李银认清形势,弃暗投明,回来保证生命财产安全等等。"
"因为李银已经是亡命徒,别人不敢去送信,我和他是两姨弟兄,估计他不会害我,甲长常二羊让我去,我就去了。到了阿善沟掌上,我大声喊李银的名字,他听到我的声音,一个人就跑出来。我把信交给他,当天晚上他带上人到了镫口;第二天到沙尔沁向二十二师交了枪。"
"当时保李银的有六个村的保人是:上古城湾的王成发,下古城湾的张有恒,阿善沟门的张秃子、王更生,东富村的孙建,毛其来的王三毛;镫口的(人名已记不清);这些人都是村中的富户,有的是保甲长"。
曾给李银当了多年长工的赵玉城说:"李银回来交械投降,主要原因是没有办法,呆在山上,他连冬也过不了,只不过人民要多遭殃;解放军围剿他们,也难免会有牺牲。他接到六个村的保证信就回到镫口,怕人跑了,把枪都收起,集中住在炮楼上,还让保长把门从外锁上,住了一夜,第二天就到沙尔沁向二十二师交了枪"。
根据以上情况,李银最后回来是交械投降的。
五、李银被镇压的时间和地点
张德宝的文章说:"五一年在呼市镇压了恶贯满盈的匪首李银。
根据1950年11月5日《包头日报》消息:"煽动叛变,聚众为匪,积极进行反革命活动之匪首李银,经省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并经省人民政府主席批准,于昨日(四日)在本市西门外法场执行枪决。
由此可证明,李银是1950年11月4日在包头枪决的。
摘自《包头史料荟要》第13辑,1985年5月;原标题《关于围歼李银匪帮的一些问题》;作者:苗占公
来源:家乡的记忆
责 编:沐 风 | 校 审: 一 菲